文摘:
這幾天的記憶是零亂無序的,有一段沒一段的出現。我想難過著難過著就會習慣了,等到習慣了,我的
忘卻日記就會寫完,就象往波羅的海扔一塊石子一樣,他會隨我的健忘沉到海底。
那一天,我們在一家義大利餐廳用的餐。第一次和他單獨出去,記得天氣很冷,我的心卻是火熱的。白天忙了很長時間,挑餐館,定桌子,洗車。晚餐是很愉快的。燭光暖暖的,映在他的臉上。
每次想起他的時候,都會有音樂的感覺。好像音符就會隨著他的出現在我的記憶中燃燒。我忘了那天餐館是不是人很多,也忘了我們聊過些什麼。只記得我對面坐著這麼一個可愛的男孩,一個有著大眼睛,溫文爾雅的英俊的男孩,一個一直在笑笑的有著潔白牙齒的男孩。他當時只有23歲吧。
吃完飯出來,還比較早。但是冬天的夜晚在這個城市降臨很快。我還沒有牽過他的手呢,我在為他披上外衣的時候想。很久沒有牽過人的手了,是什麼時候?忘了,我在門口的時候想。隨手點一根菸,眯起眼。上車,他說很冷。還是笑笑的。為什麼他在我的記憶中總是在笑?也許我最首先愛上的是他的笑容和牙齒。我將空調打到最大。
我沒有問他去哪裡,我也不知道想去哪裡。我一直以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,不會輕易愛上一個人。我一直以為沒有愛上他,但是我記得那天和他在一起的感覺像在飛。我的Benz在夜裡靜靜地,快樂地滑過。窗外的景色很美。我記得在一個路口停住,他側面的剪影和遠處的霓虹重合。我難道一開始就這麼愛他?我不知道。
“你平常聽什麼音樂?”
“哦,音樂。”我在高速路上換到五檔。騰出手,伸進格子裡。沒有觸到音樂CD,觸到了,他的手。他當時還很白淨的手,那隻日後撫摸我髮絲的手,那日後為我擋住風霜的手,那隻捧起我的臉的手,那隻在非洲和我揮別的手。其實,不需要音樂。我沒有看他,他一定在笑,我可以想象他的嘴角。我好像聽見音樂,因為指間傳過來溫柔。那是第一次握他的手,只有幾秒鐘。
【老貓PS:網上也有註明書名《SEVEN的忘卻日記》作者為西單四少。其實誤傳而已。】